例如:某工地發生觸電事故,一方面要進行人的安全用電操作教育,同時現場也要設置漏電開關,對配電箱、用電電路進行防護改造,也要嚴禁非專業電工亂拉亂接電線。
7.工程施工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應遵循下列程序
(1) 識別并評價危險源及風險;
(2) 確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;
(3) 編制并實施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;
(4)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結果驗證;
(5) 持續改進相關措施和績效。
8.安全生產管理制度:
(1)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(最基本、核心),專職安全員配置:1 萬㎡以下 1 人;1 萬~5 萬 ㎡,不少于 2 人;5 萬㎡以上,不少于 3 人。
(2) 經常性安全教育:
安全思想、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形式。形式有:每天的班前班后會、 安全活動日、安全生產會、事故現場會、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、宣傳標語及標志。
(3) 安全措施計劃編制步驟:
①工作活動分類;②危險源識別;③風險確定;④風險評價;⑤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;⑥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。
(4)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:
特種作業操作證,每 3 年復審一次。連續從事本工種 10 年以上的,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,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 6 年一次。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 6 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,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,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。
(5) “三同時”制度:安全生產設施、勞動安全衛生設施、防治污染設施,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使用。
9.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
(1) 綜合應急預案:
從總體上闡述應急方針、政策,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。
(2) 專項應急預案:
針對具體事故類別(基坑開挖、腳手架拆除)、危險源、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。
(3) 現場處置方案:
針對具體的裝置、場所或設施、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。
10.安全事故處理措施
①事故調查處理的“四不放過”的原則:
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;責任人員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;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;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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