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業主來講,串標、圍標、掛靠等行為的識別工作量會進一步增加(參與單位增加);評標時,對創意和業績的要求可能會超過對資質的要求;惡性競爭會導致工程價格降低(尤其在最低價中標的機制下),最終導致工程質量劣化,給工程質量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;再加上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下降,當質量問題修復的代價大于質保金的數額時,施工單位不再對質量問題進行修復,從經濟上來講也是理所當然的。
資質要求低、資金要求低的情況下,對信用體系的配套建設要求相應地就應提高。各地的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門是不同的,而建設領域的信用體系一般是由住建部門負責建設運行的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門應與住建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,建立統一的信用體系平臺,將城市照明領域的不誠信行為進行公布,并建立黑名單制度,對不誠信企業和項目經理實行相應的懲罰機制。
協會(學會)等行業中介機構、自律組織的作用會得到進一步加強。一系列的政策可能也會傳導到政府部門,推動管理部門的機構改革進程。
除此之外,“最多跑一次”還有一定的完善空間。目前的“最多跑一次”主要集中在“私對公”領域,企業(私人)辦理證照或事項的效率得到了極大提升。但是,城市照明建設涉及到交通組織、綠化借用(占用)等一系列“公對公”的行為,目前并未實行“最多跑一次”,“公對公”的辦理流程事實上比普通市民辦事更為復雜,需要進一步改善。
從長遠來看,城市照明領域的建設將會更加理性,“一窩蜂”、“過度化”的情況會越來越少。建設領域一系列政策的出臺,將會有效減輕企業負擔,用寬進嚴出的方式推動行業競爭,目的是優勝劣汰,讓更多好的企業脫穎而出。這其中,配套誠信機制的建設應及時跟進,行業協會(學會)的作用應進一步發揮,避免現狀與目標脫節,從而實現政策變革的初衷。
2021-04-12
2021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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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2-04
2020-12-03